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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在我最无助的时候,检察机关的帮助让我重新看到了希望。”近日,南宁市两级检察机关来到崇左市江州区,对一起故意伤害案件的被害人光武(化名)开展异地司法救助工作。
光武在一起故意伤害案中被他人殴打头部,导致右肢偏瘫、记忆衰退。光武无力支付巨额医疗费,多次向被告人催缴,被告人依旧无动于衷。无妻无子,负债累累,光武陷入了困境。
南宁市西乡塘区检察院在排查司法救助案件线索时,了解到光武的情况,遂立案调查。检察官经上门走访,联系司法鉴定机构和医院,为光武进行伤情鉴定和残疾鉴定,鉴定结果为重伤二级,四级残疾。为了让其得到最大限度的救助,西乡塘区检察院将有关情况报请南宁市检察院。南宁市检察院经审核,同意立即启动联合救助程序。
两级检察机关根据光武的身体、就业等情况,联合崇左市江州区检察院开展跨区域行动,还与江州区残联、民政部门、乡村振兴局开展联动多元化综合救助。经过协调,光武已入住当地养老院,由当地民政部门按照特困人员标准进行帮扶,残联也为其办理了残疾证。
检察机关还向辖区司法局移送案件线索,为光武申请法律援助,由法律援助律师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。目前,3名被告人已结清全部医药费。
在司法救助金发放现场,检察官向光武详细讲解了司法救助政策,鼓励他重树信心,以积极乐观的心态面对生活。
来源 | 南宁晚报·南宁宝客户端 记者 郑芳 通讯员 黄玉杰
编辑 | 孙玥
校对 | 韦梅芬
审核 | 奚林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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